我校下发《无锡太湖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、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通知》

来源:本站编辑作者:管理员发稿时间:2018-10-29浏览次数:

本网讯 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、规范课堂教学秩序,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,树立良好的教风、学风。近日,学校下发《无锡太湖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、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,自2018年10月25日起实施。

《通知》强调,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,应对课堂纪律、课堂教学内容、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。 严禁教师在课堂上传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违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或言论,严禁散布流言蜚语,危害社会和学院稳定、发展以及学校声誉。

《通知》对教师教学纪律提出要求,教师必须加强课堂教学管理,认真组织教学、严格管理学生。教师要根据班级人数、课程特点等,采取全部点名、随机抽查点名、重点点名等方式强化课堂考勤,并将考勤结果纳入学生平时成绩。教师应站立讲课(身体原因除外),严禁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或随意离开教室,应关闭通讯工具。教师应按课表在规定时间、地点上课,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,不得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和地点。使用多媒体教室的,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。教师应主动配合学校或学院检查人员,对课堂纪律情况进行检查。

《通知》也对学生课堂纪律提出了相应要求,学生须提前进入教室,不准早退、无故旷课。因病、因事不能到课者,应事先按请假规定履行手续,并告知任课教师。学生进入教室,应衣着整洁、得体,不准穿拖鞋、背心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教室。上课期间,除上课教学需要外,应关闭通讯工具,不准接听电话、发短信、玩手机。严禁将食物带入教学楼,不得将饮料、水杯放置在桌面上。不得在课堂上睡觉、吃东西或做其他与课程学习无关的事,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课堂。 应尊重教师,服从教师课堂管理,积极参加课堂教学活动,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。

《通知》明确了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处理办法,教师违反课堂教学纪律、构成教学事故的,由教务处依据《无锡太湖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》处理;未构成教学事故的,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。学生违反课堂教学纪律、构成违纪的,由学工处依据《学生手册》中相关规定处理;未构成违纪的,由所在学院给予批评教育。

《通知》的下发实施,进一步强化了优良的教风学风建设,对学校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《通知》要求各开课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,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大事,常抓不懈;要求广大教师、学生从自我做起,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。(党委宣传部  孙安)